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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耗材管理辦法
實驗耗材管理辦法(討論稿)
一、實驗教學耗材的范圍
實驗室及教學易耗品是指實驗室教學、學生畢業(yè)設計、科研、學生課外科技創(chuàng)新活動、儀器設備及設施制作、維護保養(yǎng)、維修和管理等需要。
二、實驗教學耗材的請購
各系(部、中心)依據(jù)學期實驗教學執(zhí)行計劃,每學期開學初上報耗材需求計劃,經實驗中心審核和校領導審批后,集中請購一次,各使用部門領用,并實行以舊換新制度。
三、實驗教學耗材的管理
1、實驗中心或各專業(yè)實驗室倉庫必須建立耗材明細賬、領用材料登記簿,指定專第一文庫網人保管和登記,要做到記錄及時、準確、賬物相符。
2、實驗中心或各專業(yè)實驗室倉庫管理員要按時編制耗材進出倉月報表,每月進行一次賬、物核對檢查,在次月初上報至實驗中心主任處。
3、各系(部、中心)負責人根據(jù)實驗教學計劃及大綱組織編制和修訂實驗消耗定額,作為耗材申購、使用、統(tǒng)計報表、核算的依據(jù)。
4、倉庫管理員要對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負責,耗材擺放要整齊、有序,保持倉庫清潔衛(wèi)生,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潮、防鼠和防蟻工作。
5、實驗中心或各專業(yè)實驗室負責人要定期檢查倉庫耗材發(fā)放和保管等工作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處理,對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損失負責。
四、實驗教學耗材的調撥、損壞、丟失
1、實驗教學耗材內部調撥,須經實驗中心審批,由調入、調出單位管理人員辦理調撥手續(xù),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。
2、實驗教學耗材損壞和丟失等責任事故,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之前有關辦法與本辦法有沖突的,以本辦法為準。
起草人:周春貴
2010-1-24